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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学校选用违规学习类App,有的还收费!现

时间:2019-11-12 19:06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广东省第四批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白名单,此次共45个学习类App通过审查。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广东目前通过审查进入白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广东省第四批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白名单,此次共45个学习类App通过审查。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广东目前通过审查进入白名单的学习类App有215个。

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进入白名单的学习类App可供各地市县及学校等自主选用,未进入白名单的则不得要求或推荐给中小学生使用。广东省教育厅表示,省内部分学校仍选用未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存在收费、内容有害、过度征集个人信息等隐患。

9月5日,教育部出台首个全面规范教育App的管理文件,要求省级教育部门组织备案。广东省教育厅近日拟设置校园学习类App过渡期,对此类App的执行标准相应调整。

其中,对于校园学习类App的收费管理,广东将遵循“强制的不商业,商业的不强制”原则,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有学校仍选用违规学习类App,存收费、内容有害隐患

10月14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广东省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第四批白名单暨落实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关于在线教育有关政策文件》,共45个学习类App通过审查进入白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5月27日联合省委网信办、省“扫黄打非”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针对校园学习类App管理的省级实施细则。

根据《管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对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进行了内容审查,并先后公布两批白名单,合计100款App,第三批70个App于8月28日起进入白名单,加上此次公布的第四批45个App,目前广东已有215个学习类App进入白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10月14日的文件中表示,对于审查通过并列入白名单范围内的App,各地市、县(市、区)、学校和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使用该产品,不需要市、县、学校逐级审查。

《管理办法》规定,9月1日起,凡未在广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各地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等单位不得要求或推荐给中小学生使用。

广东省教育厅表示,目前省内部分学校仍然选用未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存在收费、内容有害、过度征集个人信息等隐患。

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仍然推荐或组织使用未列入白名单的学习类App的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有关责任人,对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督办。对于存在利益输送、收取App主办者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党纪国法给予严肃处理。

广东设校园学习类App过渡期,强制使用的不得收费

9月5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层面发布首个全面规范教育App的政策文件,覆盖各学段教育和各类教育App。

上述文件要求,建立备案制度,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各省分头实施、企业属地备案的原则建立备案机制。其中,各省分头实施是明确以省为单位,推动备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的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机构进行备案。

对此,广东省教育厅10月14日发布的《广东省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第四批白名单暨落实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关于在线教育有关政策文件》称,各省尚未出台《意见》规定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为确保平稳实施,广东拟设置过渡期并制定《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过渡期间实施方案》,对广东省校园学习类App执行标准相应调整,明年起进校园学习类App审查按新规定执行。

《意见》针对进校的教育App的收费,建立了“强制的不商业,商业的不强制”原则。要求“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而“推荐使用”的教育App则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广东省教育厅表示,同样遵循“强制的不商业,商业的不强制”原则对进校的教育App进行收费管理。

对于学习类App进校选用问题,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白名单产品中择优选用。选用前,应尊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并明确选用标准、控制选用数量,确定选用的教育App应当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雅婷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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