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部分区域实施出行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0年2月4日0时至2020年2月17日24时在县城部分区域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城南街道全域和凤川街道宝心路以西区域。
二、对县城部分道路实施临时性封闭,严禁车辆和人员进出,具体方案由公安交警部门公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营运。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开展身份核查,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进出车辆和人员实行通行证管理。
四、严格控制出行,对实施范围内的小区(城中村)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车辆和人员进出,对确需采购生活必需物资的,实行“一户一人,三天一次”的实名限次出入。
五、对已有确诊病例的楼道单元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出入户。
六、切实加强管控范围内小区(城中村)的管理和服务。
1.封闭式小区只允许设置一个出入口;开放式小区(城中村)最多只允许设置两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设置硬隔离。
2.禁止外卖、快递进入。
3.对居家隔离户实行挂牌管理,标注隔离观察期。
4.关闭停用小区(城中村)内所有健身娱乐设施和活动场所。
5.所有住户不在小区走动,不串门、不访友、不聚集;自觉做好户内清洁打扫、开窗通风、个人卫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6.管控期间,由属地街道、社区(村)做好居民日常生活、就医就诊等服务保障。
七、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本通告各项规定,相互监督、鼓励举报,对拒不遵守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八、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或延后将及时另行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967000或110
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本文来源: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责任编辑:赵丽贤_NAG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