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如何履行?1月18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召开,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会上表示,要积极办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案件要作为必办案件
现阶段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多,张军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着力解决地区不平衡和案件结构不平衡的问题。
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问题,今后要作为每个基层院公益诉讼必办案件的主动作为。
张军表示,要将探索扩展新领域案件的原则由“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除了把法律明确赋权的“4+1”领域案件办好办扎实,还要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据介绍,高检院将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地方检察机关要与军事检察机关共同抓好落实,协同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
张军也提到目前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市县两级检察院很少有专门机构,专门办案组也难以做到“专”,办案力量薄弱。
因此,省级院、市级院要加强统筹,既要适当补充一线办案力量,又要加强辖区内办案力量统一调配,集中力量办好重大案件。通过干部交流,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办案能力。
新京报记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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