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的师资队伍是一流教育的保障。近日,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1月17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杭州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做了政策解读。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杭州在全国率先提出,区、县(市)政府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实施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我市《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涵盖四大方面与三项保障,共22条。
绩效工资分配向3类教师倾斜,闲置校舍可改造教职工单身宿舍
杭州市教育局透露,目前全市共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3077名。大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是杭州教育部门给老师们送上的新春大礼包。
《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倾斜;绩效工资分配时,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折半计算;区、县(市)政府可设立农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专项奖励。
加大教师住房保障力度。新建学校在保障教学用地的前提下,生活服务用房可以设置教职工单身宿舍;现有缺乏单身宿舍的学校,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闲置校舍改造或学校自有土地设置教职工单身宿舍,或在校园周边租用教师周转宿舍。
健全高层次教育人才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教育系统特设岗位制度,中小学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所在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完善教师荣誉制度。每年选树一批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农村教师突出贡献者典型;每3年选树一批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市级杰出教育工作者,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同时,为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杭州户籍教师持该荣誉证可在杭州免费乘坐公交车、轨道交通和参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博物馆。
为担任中小学班主任满二十年的在职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市本级对所属学校相关教师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专项绩效奖励。
最高奖励100万元,杭州加大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
对优秀教师的激励,还体现在加大名师、骨干教师、优秀年轻干部、名校长培养力度上。
《实施意见》提出,杭州将扎实推进“中小学名师151培养工程”,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培养1000名35周岁以下各学科新锐教师、500名各学科(领域)“杭派”名师、100名“教育家型”名师。
每年认定100名“杭派”名师、20名“教育家型”名师,杭州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实施杭州市“中小学名校长525培养工程”,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500名优秀年轻骨干校长、200名优秀“杭派”名校长、50名“教育家型”卓越校长。
每年认定40名“杭派”名校长、10名卓越校长,杭州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此外,高级岗位设置将向乡村学校倾斜,在地理位置特别偏远、条件特别艰苦学校任教满三十年,表现优秀且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单列评聘高级职称,不占所在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小学初中教师准入学历提升至本科,职称评优向农村和薄弱学校交流教师倾斜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杭州教师队伍总体质量要处于全国前列,为全市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因此,杭州将大力推进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对教师准入门槛、职称和岗位管理等提出相应要求。
在编制上,2022年年底前完成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在民办中小学任职任教的清理规范工作。
准入制度上,幼儿园教师入职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
在教师招聘上,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直接考核方式,选聘优秀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
职称和岗位管理上,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本地中小学校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统筹使用一定比例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校长、教师评聘交流;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为了让优质师资共建共享,《实施意见》提出,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等方面,加大对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的倾斜力度。探索教师走教制度,鼓励名优教师在集团或互助共同体学校内柔性流动、多形式跨校承担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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