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官新华 何家欢
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原工委书记陈玉慧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陈玉慧违法犯罪金额高达3.17亿元,是滨海新区建区以来金额最大、涉罪最多的正处级领导干部犯罪,此案被称为“滨海新区第一案”。
陈玉慧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面容憔悴,青丝枯白,全然没了往日叱咤风云的风采。距离自己被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已经一年多了,重新成为一个自由的人是他最大的梦想。然而,这个梦想在2019年11月25日彻底破灭。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认定陈玉慧在担任寨上街道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17亿元,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
从叱咤风云的改革先锋到身陷囹圄的阶下囚,这个说一不二的工委书记走了一条怎样的贪腐之路?
陈玉慧1959年4月出生在天津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高中毕业后,他在天津市汉沽区东尹乡广播站当上一名广播员。两年后,陈玉慧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1983年,24岁的陈玉慧退伍返乡,任天津市汉沽区东尹乡工业公司副经理。20世纪80年代正是改革开放初期,下海经商的浪潮在全国涌动,胆大心细的陈玉慧敏锐地抓住商机,贷款购买了两辆卡车从事长途货物运输。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物资贩运带来了巨大的效益,东尹乡工业公司的生意日益兴隆,陈玉慧也成为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改革先锋。
军人出身的陈玉慧,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打敢拼,干起工作激情似火,不知疲倦,很快就取得组织和村民的信任。他先是被提拔为东尹乡党委办公室主任,双桥子乡党委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不久又升任营城镇镇长、汉沽区农工委主任、茶淀街道工委书记、寨上街道工委书记。
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提升,在一片赞扬声中,陈玉慧慢慢变得飘飘然了,开始居功自傲。他错误地认为,如果不是自己,东尹乡、双桥子乡、营城镇乃至汉沽区就没有这么大的变化和发展。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陈玉慧变得越发狂妄。
陈玉慧听不得不同意见。有一次,一位营城镇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善意提醒他注意影响,陈玉慧勃然大怒,指着人家的鼻子说:“我敬你时你是玻璃杯子,不敬你时你就是玻璃碴子!”说完摔门而去。此后,再也没有人对他提意见了。
大权独揽的陈玉慧把任职过的单位营造成自己的领地,大家对他的做派都是敢怒不敢言。乡镇开党组会等重要会议时,别人发表的意见,顺的陈玉慧就听,逆的陈玉慧就否,每次会议他的话就是最后拍板定论的旨意。民主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荡然无存,只剩下陈玉慧说一不二的家长作风。
2016年12月,陈玉慧在街道党委会上公然提出,采取编造虚假合同、虚假会议纪要等手段,向银行申请动迁服务费148万元,将这笔钱以拆迁奖励为名,支付给没有实际提供拆迁服务的社会人员马明亮。陈玉慧如此胆大妄为,班子成员却无一人提出反对意见。
对下属说一不二,对上级溜须拍马,这是陈玉慧惯用的手法。他曾经给某位领导送烟送酒,被谢绝。他再次送钱,又被拒绝。有“韧劲”的陈玉慧不死心,他多方打探,终于得知这位领导喜欢书画。陈玉慧大喜过望,立即研究名家名作,恶补书画知识,时不时地与领导交流心得。
有一天晚上,陈玉慧带着一幅价值不菲的名画去拜访这位领导。陈玉慧满脸堆笑地说:“领导,我新得了一幅画,请您受累给掌掌眼。”这位领导慢慢展开画卷,顿觉眼前一亮。这是一幅仕女出浴图,人物形象生动,神态恬静自然,形体比例严谨。领导连声赞叹:“好画呀!你也懂画?这个人的大作你怎么会有?”陈玉慧连忙说:“我哪里懂画啊,听说您对中国画有研究,所以特来向您请教。”领导不停地点头:“这是真迹啊!很难得,很难得。”陈玉慧立即接话说:“这画落到我手里就可惜了,艺术品只有在懂它的人手里才叫艺术品,难得遇到您这样的行家,您要喜欢就收藏慢慢品鉴吧。”不动声色的一番话让领导特别受用,领导也就笑纳了。
从普通科员到正处级领导干部,陈玉慧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了解内情的人都清楚,巴结上级、讨好领导是他仕途快速升迁的“秘笈”。
独断专行的陈玉慧看着社会上一些人挥金如土、花天酒地,看着一批批的人富起来,而自己管着巨额的资金,却守着工资度日,私欲急剧膨胀。最终,陈玉慧栽在金钱上,倒在“贪”字下,陷入了权钱交易的泥潭,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2004年2月的一天,陈玉慧经人介绍认识了刘勇军。刘勇军1964年出生,比陈玉慧小5岁。刘勇军是一个不安分的人,曾犯流氓罪被天津市汉沽区法院判刑五年。刘勇军对陈玉慧说:“我平时做点小生意,如果有机会,请陈镇长多帮助帮助。”陈玉慧说:“滨海新区生态城要征地改造,营城镇要大范围搬迁,拆迁的活比较简单,找几个人就能干,你感兴趣吗?”刘勇军大喜过望,他深知拆迁成本低,赚钱快,当即满口答应:“没有问题,我肯定干好,挣了钱我不会忘记大哥的。”
很快,在陈玉慧的指使下,刘勇军组建了一支拆迁队,队员多是社会闲散人员。这支“杂牌军”没有拆迁资质,陈玉慧又运作汉沽区的一家工程公司,把资质证借给刘勇军使用。此后,陈玉慧负责的所有拆迁工程都交给刘勇军的拆迁队。这支拆迁队打着政府的旗号,指哪拆哪,时常闹得鸡飞狗跳,把好端端的营城镇搅得乌烟瘴气。虽然怨声载道,但有陈玉慧在后面拿政府的旗号撑腰,村民们也无可奈何。
2008年初,营城镇开始兴建村民回迁房。陈玉慧知道发财的机会来了,便找来刘勇军,让他注册成立鸿达置业有限公司,专门参与回迁房建设。为了让鸿达公司顺利拿到工程,陈玉慧不遗余力四处游说汉沽区领导,吹嘘鸿达公司技术领先,设备先进,实力雄厚。在陈玉慧的一番操纵下,鸿达公司顺利拿下了回迁房建设的“入场券”。
为了帮助刘勇军,陈玉慧可谓拼尽全力。2008年10月,为帮助鸿达公司验资,陈玉慧挪用公款600万元用作鸿达公司周转金。2008年12月,鸿达公司参与朝阳花园二期回迁房建设项目土地竞拍。为确保中标,陈玉慧安排刘勇军以围标的方式参与竞拍,并挪用5000万元公款为鸿达公司缴纳竞拍土地出让金。2009年3月,在鸿达公司交不上土地出让金时,陈玉慧又大笔一挥,从拆迁补偿专项资金中挪用1.81亿元,为刘勇军缴纳土地出让金。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陈玉慧的投资是要付出回报的。逢年过节,刘勇军都要揣着红包去陈玉慧家拜年。陈玉慧在场面上的应酬,刘勇军也必须全额埋单。至于名烟名酒、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刘勇军更是奉上无数。从2005年到2016年,陈玉慧从刘勇军手里受贿索贿高达445万元。
2016年,刘勇军决意跟陈玉慧“分手”。刘勇军当时心中有种预感,陈玉慧这个人贪得无厌,早晚要出事。让刘勇军没有想到的是,临分手时还被陈玉慧“宰”了一刀。2016年7月,鸿达公司与寨上街道清算工程账目。陈玉慧以疏通关系为名,硬是向刘勇军索要60万元“辛苦费”,揣入个人腰包。
刘勇军没有看错人,陈玉慧为了敛财不择手段。在双桥子村拆迁中,他违规将妻子、儿子、外甥女纳入拆迁补偿范围,共骗取拆迁补偿款10.35万元。当时就有村民对此提出异议,陈玉慧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我骗的是国家的钱,又不是你们的钱,你们闹啥?”
敛取了大量不义之财的陈玉慧生怕败露,他极力伪装自己。陈玉慧住的还是20世纪90年代的老房子,衣着朴素,生活简单。可是有谁知道,他用赃款购买了多套房产,将大量现金以家人名义代持。办案人员从他家中搜出玉器、紫砂壶、名人字画300多件,茅台、五粮液十几箱。陈玉慧把受贿所得的上百万元现金铺在床垫子下,每天就躺在钱上睡觉,活脱脱一个现代守财奴。
人民的追问陈玉慧的倒行逆施激起了群众的强烈愤慨。2018年4月25日,陈玉慧因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曝光。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组织上的这次处理并没有使陈玉慧警醒,他面子上敷衍应付,内心自我安慰:“十八大以后,我一天也没踏实过,总觉得如芒在背。但侥幸心一直有,所以几次巡视巡察,几次组织谈话,我都没有讲实话。尤其是受了处分也没动我的职务,我就认为大概不会查我的问题了,再有一年也退休了,应该能平安落地。”
多行不义必自毙。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根据群众举报,经过缜密细致的调查,在掌握陈玉慧大量违法乱纪事实的基础上,2018年5月23日,开始对陈玉慧立案审查。
刚接受审查时,陈玉慧心里的抵触情绪很大,他采取“只配合不交代”的策略,问一点,说一点。理由是自己的年龄大了,又是过去的事情,以想不起来也记不住作为借口,既不积极,也不主动。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案件进入了实质性阶段,特别是在赃款赃物的藏匿上,陈玉慧开始百般抵赖、狡辩。
2018年7月1日,办案人员为陈玉慧过了一次特殊的党的生日。那天,办案人员在他胸前别了一枚党徽,给他一本党章,一本纪律处分条例,一份《入党志愿书》。这份《入党志愿书》是自己33年前填写的,看着上面熟悉的字迹,回想起昔日面对党旗宣誓的情景,陈玉慧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陈玉慧的“心结”被彻底打开了,他不再有什么顾虑,全面地、如实地、彻底地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尤其是交代了多处组织上未掌握的犯罪事实。陈玉慧想通了,他认为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党的多年培养、教育和关怀,也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选择一条重新做人的光明大道。
陈玉慧在《忏悔书》上写道:敬爱的党组织,请接受您的逆子的忏悔吧……
鉴于陈玉慧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2018年11月19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陈玉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立即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2019年1月22日,检察机关依法向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7月29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陈玉慧案。检察机关指控,陈玉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挪用公款归其他自然人使用,情节严重;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陈玉慧均表示“属实”“无异议”。
在最后陈述阶段,陈玉慧说:“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犯罪事实我认罪、悔罪。感谢公诉机关对我这一生好的方面的评价,我很感动。其实每次收到钱,我都没动过。为了不引起注意,我经常是以家人的名义存起来,直到案发时,我受贿的钱大都没有用过,分文不少地交了出来。钱,这个身外之物,并没有带给我幸福。案发前,它带给我的是心虚、失眠、惊吓。案发后,它带走了我的自由,带走了我家的温馨,带走了我为党和人民服务的机会。我多想时光倒流,哪怕让我回到艰苦年代,吃粗茶淡饭,只要过自由生活,但这只能在梦里实现了,现在悔之晚矣……我要告诫现在正在领导岗位,并且手中有权力的领导者们,千万不要心存侥幸,纪律的底线越不得,法律的红线更是碰不得,否则就会像我一样,终生后悔莫及。”
2019年11月25日,陈玉慧在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里等来了判决书——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判处陈玉慧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
60岁的陈玉慧本该退休在家颐养天年,可是这份判决书,宣告了他的人生结局,他要在铁窗里度过漫长的岁月……
陈玉慧的案件被滨海新区纪委监委作为反面教材,制作了警示教育片《人民的追问》,播出后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在警示教育片中,曾有村民怒问:“像陈玉慧这样的人到底有哪一点配当共产党员?他哪里像共产党的干部?”这是人民的追问,这追问,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认真思考。
(本文除被告人外,其余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