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之后,金融领域反腐频传新消息。近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助理桑自国被“双开”。通报显示,桑自国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等。
去年底,还有一则备受金融界关注的消息: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犯贪污罪、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去年年初,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要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据笔者统计,去年全国通报查处的金融领域厅局级干部超过40人,仅11月就有至少6名金融领域领导干部被查处,数字印证着金融反腐力度在持续加码。
利用金融单位岗位之便以权谋私
作为2020年首个被“双开”的金融单位干部,“70后”经济学博士桑自国究竟干了些什么呢?
通报显示,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桑自国目无法纪、擅权妄为,内外勾结、损公肥私,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与不法商人抱团谋利,大搞权钱交易,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桑自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北京市监委研究决定,将桑自国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损公肥私”“权钱交易”,也正是金融领域腐败的突出特点。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案为例,仅转匿银行股份一项,涉案金额就达7.54亿余元。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姜喜运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2.836594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按历年恒丰银行年度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共计折合人民币7.54亿余元。另外,姜喜运受贿金额超过6000万元。
从横向看,这些被查处的领导干部来自银行、保险、信托、担保、投融资等多个部门,还有来自金融监管机构的干部,覆盖金融领域的方方面面。从纵向来看,被查处的干部从中央金融单位到地方金融机构均有涉及,既有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这样的中管干部,也有诸多地方金融企业高层干部。
翻阅这些金融“蛀虫”们的“双开”通报,利用自己在金融单位的岗位之便以权谋私,是这些落马官员的共性之一。例如,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蒋斌“将信贷审批权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收受贷款客户巨额贿赂,违法发放贷款”;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关系人‘量身定做’选拔任用方案”。身为监管层领导,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党委副书记赵汝林则是在审批监管权力上做文章,“利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职权为监管对象谋取不当利益”。
中纪委机关报曾指出,金融腐败涉及范围广、链条长、方式复杂,隐蔽性和传染性都较强,但万变不离其宗,对手中资源和权力的滥用是这些官员陷入贪腐泥沼的重要原因。
一些大要案暴露深层次问题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反腐力度不断加码,中国保监会原主席项俊波,中国银监会原主席助理杨家才,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原主席助理张育军等一众金融领域干部落马。
去年1月召开的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要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全会闭幕后,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组长纷纷“亮相”,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解决了原先企业内设纪委权威性不足、独立性不强的难题,反腐“探头”擦得更亮了。
过去一年间,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坚定稳妥、扎实有效查办每一起金融领域腐败案件,将查处腐败案件与防范风险、挽回损失结合起来,有效维护了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去年落马的金融领域领导干部,很多都是由中央一级金融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地方纪委监委联合查处的。这也成为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的鲜明特色。
高压反腐之下,一些被认为已是“安全着陆”的退休官员也难逃惩处。例如,去年11月23日宣布被查的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杜长棣已退休6年,成都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傅作勇与国家开发银行原行务委员郭林等也已卸任仍被查。只要曾经做过违法违纪的事,即便在职时侥幸没有被发现,依然难逃党纪国法的惩罚。
令人警惕的是,随着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加大,资本运作日益复杂化,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的手法和形式也不断演变,其重要表现就是从个人腐败逐渐向内外牵连复合型腐败转变。一些金融行业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靠金融吃金融”,与利欲熏心的企业、金融机构等组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参与腐败行为。
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欣然表示,项俊波、杨家才、赖小民等严重腐败窝案,暴露出系统诸多深层次问题:部分从业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漠,面对金融市场巨大利益诱惑,容易防线失守被“围猎”;金融圈子小,裙带关系交织,监管者与监管对象之间亲而不清、公私不明,容易形成利益团伙;腐败问题存量多、增量不断,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依然突出。
“要完善金融立法和监管规章制度,抓紧组织修订商业银行法、保险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填补制度空白,确保监管全面覆盖各类金融活动,加强刑法与监管法规衔接,加强与境外监管当局合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李欣然认为,金融领域实现风清气正,还要加大力气培育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有效防范金融领域腐败发生,既要靠法规、靠打击等“硬实力”,也要靠文化、靠思想等“软实力”,“后者的生命力更长久,对人的塑造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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