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一则关于导盲犬被海底捞工作人员拒绝入内的新闻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女子称导盲犬属于工作犬,且带有证件,相关规定可以进出公共场合,但是仍被海底捞工作人员拒绝进入店内用餐。那么导盲犬是否可以进入海底捞就餐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 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四十三条 盲人携带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便利。
《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四十七条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便利。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十六条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方便。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三十三条 视力残疾人可以按照规定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
《大连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便利。
从以上列举的法律法规可知,我们各地对于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都是尽量给予便利的。残疾人是一个困难群体。由于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处于某种不利地位。希望我们能对残疾人多一点善意,多一点关怀,让残疾人体会到这个社会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