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中国消防在微博上转发了一条看看新闻的官微,并“@”了奥迪,其中第一句话就是“消防是执法机构,出具的认定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其结论有法律效力”。大家都知道,消防人员主要职责是灭火,但这次为啥却偏偏往奥迪身上“点火”呢?原来是奥迪售后“欺负老实人”,怼天怼地,竟然连消防大队的执法权也怼,才惹得中国消防实在看不下去了……
奥迪拒不赔偿,原来是“用人不当”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一位姓陆的男士去年10月份在广西某汽车销售公司购入奥迪车一台(从烧毁的外形来看应该是奥迪A4L),今年的5月7日晚,这辆买了大半年的车停在住宅区一楼被烧得只剩架子。陆先生将此情况反应给4S店后,对方安排了售后人员进行检测,给出的结论是:涉事房屋用电故障导致起火,非车辆质量原因。而7月5日公安消防大队给陆先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则显示:起火原因是奥迪车车头发动机舱右侧自燃引起一楼火灾。
面对两份鉴定结果大相径庭的报告,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消防大队给出的鉴定结果更有说服力。于是,陆先生拿着消防大队给出的鉴定报告和某电视台记者一起到汽车售后讨要说法。没想到售后人员的三个反应直接让当事人和记者看懵了:
首先,售后人员称鉴定结论按厂家给出的结果为准,并大言不惭地说:“消防只是鉴定机构,并不是执法机构。”直接拒绝了当事人的索赔。
然后,当售后人员被问到他的回答是代表厂商的态度还是他个人的态度时,这位售后人员说:“我只代表我跟你处理这个方案,不代表任何一方……我代表我个人。”
最后,当被问及是否有代表厂商的工作人员来对此进行解答时,这位工作人员变得情绪激动,并打电话给安保人员想要“送客”。
对于这位工作人员的态度,笔者真为奥迪感到“冤”。首先,中国消防已经给出了回应,人家就是执法机构!这不能怪奥迪啊,只能怪这“法盲”售后人员真是让奥迪糗大了。其次,售后人员称只代表个人的看法,那是不是可以看成“在上班期间处理私事”?最后,既然他是代表的个人,那么让人来“送客”可不可以看成用奥迪请的安保来“送”自己的“客”?奥迪难道不觉得亏么?
如果真的是按照售后人员只代表个人的说法,那奥迪请来个砸自己招牌的“法盲”,也是个受害者啊!毕竟厂商还没表态嘛,有可能奥迪的态度是想给人换辆新车并赔偿经济损失,谁说得准呢。好吧,假装心疼奥迪0.5秒钟……
奥迪官方无回应,是去德国开会了吗?
咱再回头想想,好像有什么不对。从5月7日事发到7月28日,已经将近两个月时间,从7月5日到28日,也是超过了20天时间。陆先生均是在同一地点找的售后人员,都是给出的相同的回应:奥迪无责,不会赔偿!这位售后人员不能代表奥迪能代表谁呢?难不成是奔驰派过来的卧底不成?还是连续顶替了近三个月的“临时工”?难不成负责人去德国开会了?想必,这位放言“消防不是执法机构”的售后人员到底是不是代表奥迪,大家心里都明白。
笔者回看了下微博,从7月28日中国消防在微博上声明该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并点名奥迪说其售后人员“竟认为消防不是执法机构?”后,奥迪至今未作出任何回应。而滑稽的是,奥迪7月27日还发了一条微博,内容为“傍晚,吃烧烤的时候,打开电视,再刷一遍老友记”,请问,这顿烧烤是由奥迪提供的原材料还是火源?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相处也好、矛盾也好,没有回应其实就是一种明确的回应。当然,售后人员也说了,如果不服气可以走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铁一样的权威鉴定已经摆在面前了,售后依然视而不见,为什么?我们可不可以把这样的意思理解为:“你有本事去告,老子有时间陪你玩儿!”要是奥迪每次在执法机构已经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的情况下置之不理,逼着消费者走诉讼程序,我想说的都在最近大家都在追的“新闻联播锐评”里。笔者同时也建议奥迪关掉一半的维修机构,把被辞掉的维修工换成律师好了。
写在最后
写到最后,笔者在想,或许这位售后人员说得有几分道理。之所以会认为消防不是执法机构,是因为还没有被“执法”。而从之前的奔驰利之星事件来看,似乎抖音、微博才是“执法机构”,在没丢尽脸之前,脸皮要多厚有多厚。那些在铁证面前泼皮无赖的个人或团体,难道真要刀架到脖子上你才肯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