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2019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第三次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岳仲明介绍,森林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植树节的决议,增加规定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
二是进一步充实森林保护宣传教育的内容,提升全社会爱林护林意识。
三是增加森林资源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森林资源调查监测结果,定期公布森林资源状况和变化情况。
四是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增加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鼓励使用林木良种、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等规定,并明确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超出规定标准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此外,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森林保护和执法方面的职责。
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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