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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八道集团申请破产清算:被罚56亿上亿资产遭法

时间:2019-11-12 18:48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遭到巨额处罚的北八道集团悄然申请破产破算。11月1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3破57号民事裁定书显示,北八道

遭到巨额处罚的北八道集团悄然申请破产破算。

11月1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3破57号民事裁定书显示,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八道集团”)以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履行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据悉,法院已经指定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目前,此事尚未见诸公司官方消息或媒体公开报道。

上述裁定书显示,根据北八道集团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记载,账面资产总额为237556809.16元,负债总额为810183231.28元。

此外,北八道集团因债务纠纷涉及多起诉讼,分别在(2018)豫民初67号、(2018)豫民初63号、(2018)沪01民初486号、(2018)沪01民初595号、(2017)沪01民初1014号案件的法律文书中承担相应付款义务,北八道集团称其无力履行上述债务。

在(2018)沪01执386号执行案件中,北八道集团名下位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72街坊6/1丘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被司法拍卖并成交,成交价格195500000元。

法院认为,北八道集团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其资产负债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能够证明其资不抵债的事实。故应当认定北八道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原因,裁定受理北八道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

据悉,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6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据介绍,北八道集团于2013年4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0号15层,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现任法定代表人林天海,股东为上海源之沪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证监会召开稽查执法发布会,披露最新三起典型违法违规案。其中,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操纵次新股获利拟被罚56.7亿元,这一罚单金额创下证监会最高罚单纪录。

证监会披露,北八道集团利用300多个股票账户、100多台电脑、10多位操盘手同时交易,使用巨额杠杆资金,通过操纵次新股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胜股份等,累计获利9.45亿元。在证监会调查过程中,北八道集团高管及相关人员拒不配合调查,财会人员为销毁证据甚至抓伤证监会稽查人员。

证监会表示,该案件目前已经过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将对北八道集团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总计56.7亿元。此次罚单为证监会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

2018年3月,有媒体前去北八道实地走访,北八道集团大厦招牌已被“连夜”撤下,公司“人去楼空”。

2018年7月,证监会公布了第二批“老赖”46人名单,林惠惠被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和民用航空器。林惠惠即北八道集团法定代表人。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北八道集团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林天海接替林惠惠担任法定代表人。

新京报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10月披露的裁判文书看到,北八道集团存在拖欠合作方款项情节。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上海振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上海振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支付监理费人民币38万元(以下币种相同);二、判令被告支付以38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9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原告方称,2016年9月5日,原、被告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英伦路外高桥保税区G13-03地块项目的监理工程(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发包给原告,监理费为76万元。原告按约完成全部监理义务。系争工程于2018年8月29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被告已经支付监理费38万元,尚欠38万元至今未付,经多次催讨,未果,故起诉来院。

对此,被告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辩称,对欠付38万元无异议,但对原告何时交付监理资料有异议。不同意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法院表示,因被告未按约付款,理应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原告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18年9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新京报记者 朱玥怡 编辑 徐超 校对 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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