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医疗和医院管理局局长郭艳红二十六号表示,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爱精神的体现,也是需要发扬和鼓励的行为。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就是鼓励更多公民参与无偿献血。
最近,一些网友质疑无偿献血是否会被纳入学分制,怀疑自愿行为是否已成为软性强制。郭燕红就此表示:无偿献血是弘扬仁爱、友爱、奉献精神精神的集中体现。没有献血,许多医疗工作就无法开展。对一些特殊病人来说,血液是挽救生命的重要手段。
郭燕红指出,无偿献血是一种自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偿献血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55岁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无偿献血更多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爱精神,是社会的积极能量,需要发扬和鼓励。
郭艳红说,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和国家发改委十个部门最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发展的通知中,卫生委员会在完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时,将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分为几项措施,其中一项措施是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具有两大功能。
一方面,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但更重要的是赞扬诚信,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加强激励,以遵守你的诺言。无偿献血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爱精神的体现,也是一种需要发扬和鼓励的行为。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原因是鼓励更多公民参与无偿献血,使更多无偿献血者得到更广泛的善行支持和肯定,更多地赞扬奉献精神。同时,不献血不会影响个人的信用,更不用说采取纪律措施了。
郭燕红还指出,这种做法源于山东威海、江西、浙江、江苏等地的地方做法,都把无偿献血作为一种良好的信息,增加了个人的利益。在医疗、金融活动和文化生活活动中,我们可以享受一些优惠待遇,有效地促进无偿献血工作。
她强调,卫生卫生委员会在文件中使用了探索一词,一方面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同时要逐步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充分发挥诚信和诚信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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