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3月28日,一段视频被大量转发,引发热议,浙江省桐乡市一位“市容巡查”人员,要求药店工作人员,将玻璃门窗上的绿色药店标识、宣传语及防疫要求贴纸等全部清理干净,并表示这些都是垃圾广告,不执行便“格杀勿论”。(据3月29日新京报)
且不说,沿街的药店在自家玻璃窗张贴店名标识这一十分常见的做法,究竟违反了哪条法律,又对市容有什么负面影响,单说这位“市容巡查”人员的做派和言论,就让人感觉非常迷惑。
“这是我们桐乡市政府的命令”“先斩后奏、不管了”“反抗的话,格杀勿论!”仿佛旧社会的衙役一般,有种莫名其妙的穿越感。看视频的人想必也和视频里的药店工作人员一样,满头问号,觉得这位是不是刚从横店当完群演回来,没有出戏?
视频一上传,回应立刻就来了。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的回应是,药店玻璃门窗上的贴纸,有些是不需要撕掉的,只要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才需要清理,至于哪些需要清理,哪些不需要清理,具体规定还在开会研究。所以整件事,都是第三方外包公司人员操作失误,已责令第三方公司对其停职调查。而随后,第三方的保安公司也出来道歉,称已将该员工辞退。
这一展开,也是相当地巧妙。犯错的是第三方外包公司的人,言下之意是与本局无关。那么,问题来了,该“市容巡查”人员号称是大队长范某某,这头衔谁给的,还是他自夸的;他自称是“带着桐乡市人民政府的命令”,是有人授意还是狐假虎威?追根溯源,究竟是谁让执法如此外行、言论如此出格的人,穿上了这身执法制服呢?
公共服务第三方外包,在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效率的背景下,是当下很流行的做法。但是服务外包,不等于权力外包。如果说,执法权随随便便就可以外包,那执法和儿戏有什么分别?
其实,这种甩锅的套路,在数年前还挺常见。行政管理千头万绪,临时工成为最好用的一块砖。脏活累活他们去干,没干好出了事,谴责批评开除。进可以当冲锋兵,退可以当挡箭牌,而正规的、有编制的执法人员,既不用干麻烦活儿,也不用背责任。等舆论风波一过,另外再找一群临时工,昨日重现。如此反复,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永远都只是说说而已。
为了推进公正文明执法,避免此类偸奸耍滑的现象泛滥成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早就发布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也就是说,协管可以,但只能辅助,出了事,执法主管部门也要担责。
当地不妨对照法律法规,自查自纠,搞清楚这件荒唐事,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毛病。总而言之,别再拿临时工当挡箭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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