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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的这一天,让一位刚打完农药的农村妇女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接下来的这一幕,竟然成为她这辈子都不愿回忆起的过往。在荒郊野外、四处无人的情况下,农妇“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面对凭借酒劲男子实施强奸的行为,她靠着农药箱上的一根软管勒住对方颈部,与其几番对峙周旋。最后她抓紧这根“救命稻草”将男子勒倒在田埂。次日早晨,她在村干部陪同下前往现场,发现对方已经死亡便立即报警、自首。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该农妇对正在实施强奸的男子所采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处理,终让正义得到彰显。
该案于2020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案例发布当日就冲上了微博热搜第一名,得到人们的广泛好评。
安徽省枞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 方文兵:我想周某某正当防卫案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既是法治进步的结果,也有利于法治更进一步发展。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安全感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个理念的认同和正当防卫行为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这给我们依法办案带来了很大的鼓舞和信心;另外通过本案的普法宣传,也让更多人了解了正当防卫制度,让正义“挺直了腰杆”。
当时我们办案面临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情,我们认定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处理,会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这是我们检察机关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我记得提审的时候,周某某看起来很紧张,感觉十分拘谨和惶恐,她只是很朴素地认为由于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对方死亡,就感觉到很自责、内疚,甚至精神都快要崩溃。当时我就想,如果草率地追究了她的刑事责任,对于那些不法侵害者来说,是不是助纣为虐,以后还会不会有类似的悲剧再发生?而对于更多这样朴素的女性来说,今后在面对类似的不法侵害时,她们能怎么办?司法的正义又怎么来维护呢?
另外在办案过程中,包括我本人在内的省市县三级院检察官都到现场去实地走访了。当我们设身处地地站在那么空旷的荒野中的时候,设想一下在中秋的夜里、四处无人的情况下,在逃跑无路、求救无门的环境中,我们一下子就感受到周某某当时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心理,可以说每一个到过现场的检察官都进一步增强了内心对于正当防卫定性的认同,我们无法在这样的背景下还苛求她冷静理性、客观精准地去应对自己所遭遇的不法侵害。
所以经过了这样亲历性的审查、提审和现场实地走访,我们坚定了依法认定正当防卫的意见,现在来看,我们的坚持是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在办理这个案件过程中,我就感觉到,像周某某这样的广大农村地区的妇女儿童对于正当防卫的概念、制度并不了解,不知道在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还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甚至不知道在面对强奸、抢劫、杀人等等严重暴力侵害的时候还可以无限防卫。最高检多次突出这个案件的重要性和典型意义,我想更大的价值在于体现了我们国家法律和司法机关对于妇女权益的充分尊重和保障,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震慑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也有利于引导社会形成保护弱势群体的风气。我想这一点也是我们讲“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更生动地体现,是把这个案件作为典型案例更大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让人们在我办理的案件里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我办的案件满意,这是我作为检察官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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