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高语阳
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部署启动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中央军委政法委书记宋丹,武警部队司令员王宁等都出席了会议。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部署。在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是“市域社会治理”概念首次出现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
这个首次被提及的概念有什么含义?如何落地?3日举行的会议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回答。
总体思路是什么?
郭声琨在会上表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对此,首先要了解清楚的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总体思路是什么?
会上明确,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在组织保障方面,中央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尽快出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建立健全评价体系;省级党委政法委发挥组织推动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市级党委政法委发挥主体主责作用,组织各方力量共同推进。
自愿申报3年为一期
总体思路中提到了要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这也是这次会议部署的重要内容。
陈一新就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作说明。他说,这次试点特点鲜明,采取开放式试点,所有地市都有机会参与其中,实行同一申报条件、同一验收标准,以3年为一期,考核验收没有名额指标限制,“成熟一批、验收一批、授牌一批”。
陈一新指出,中央政法委推出了一套崭新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试点总体要求、试点工作指引、试点方法,这标志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其中,试点工作指引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也为试点成效评估验收提供衡量标准。工作指引包括共性工作指引、区域特色工作指引以及负面清单三个部分,为试点工作提供可量化、可操作、可考评的指标体系。其中,共性工作指引主要是围绕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三大板块。
目前,安排2020年至2022年为第一期,2023年至2025年为第二期。各地市可以对标工作指引,预期在2022年可以实现目标的可以申报第一期,预期在2025年可以实现目标的可以申报第二期。“地市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申报,自主决策、自愿参与。”陈一新表示,验收通过即授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会议还提到,要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考评,与全国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表彰挂钩。
除此之外,中央政法委将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地市进行深入调研,总结推出一批适合东中西部各自实际、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为不同地区提供切合实际的样板。
使市域成为社会矛盾“终点站“
前文“总体思路”中提到,要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郭声琨在讲话中专门对聚焦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做了要求。
首先,要主动破解社会矛盾外溢这一最突出的难题,要努力使市域成为社会矛盾的“终点站”。其中提到,要使公共决策尽可能找到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要完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的制度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防止因违法行政、违规操作引发矛盾问题。
同时,郭声琨表示,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突出问题为主线,健全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机制。例如,要把握黑恶犯罪在市域范围滋生蔓延特点,强化行业治理、基层治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除此之外,要主动提升市域公共服务水平。其中提到,要聚焦流动人口有序融入,推动市域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力度,确保到2020年一亿左右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目标如期完成。对暂时不能在城镇落户的,要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使流动人口真正在城镇安定下来。
值得一说的是,在推进治理方式革新方面,会上提到了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其中,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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