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内新闻 >

国庆前四天加班发3倍工资、大数据杀熟被明令禁

时间:2020-09-29 15:32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新京报讯(记者徐美慧)今年国庆、中秋假期期间,10月1日至4日加班要发3倍工资;在线旅游经营者大数据杀熟行为将被禁止……即将到来的10月,

新京报讯(记者徐美慧)今年国庆、中秋假期期间,10月1日至4日加班要发3倍工资;在线旅游经营者大数据杀熟行为将被禁止……

即将到来的10月,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10月1日至4日加班发3倍工资

人社部9月19日明确,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期间,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在线旅游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将被禁止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共计五章三十八条,分为总则、运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

其中,最受大众关注的一条规定是,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被明令禁止。所谓大数据杀熟,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

规定第十四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等数据安全,在收集旅游者信息时事先明示收集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旅游者同意。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针对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协助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管理,不得为其提供交易机会。在线旅游经营者违反该规定,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针对擅自删评论或刷好评现象,规定第十三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作出评价,对旅游者作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在线旅游经营者删除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评价信息的,应当在后台记录和保存。

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实施 部门预算决算应公开基本支出等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船舶垃圾也要实行分类收集和储存

《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从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规对内河船舶垃圾实行新的分类要求,以使其和城市垃圾分类相衔接,提升“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的可操作性。办法共包含七个章节,旨在防治内河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涉及“生活污水污染防治”“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机器处所油污水污染防治”“洗舱水污染防治”等内容。

其中明确,船舶垃圾也要实行分类收集和储存,并建议满足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类分类方式。

此外,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油泥)、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

新京报记者徐美慧 视频记者 周博华郭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