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网站6月18日发布来自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的《 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 政策解读》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费用,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盒集中采购、项目成本调查、部门会商的基础上,于6月17日印发了《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40号)。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价格项目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测定所需的体外诊断试剂盒,属于‘除外内容’。其中,属于自行采购的,允许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收费,实行‘零差率’销售;属于政府调拨或社会捐赠的,不得向接受检测人员收取费用。”关于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在上述政策解读中称,“制定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收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为50元/次(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盒),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最高限价为25元/项(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盒)。”
另外,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本次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项目政策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2020年6月17日起施行,疫情结束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