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内新闻 >

港府驳斥英国涉港报告:无权干预香港内部事务

时间:2020-06-12 15:28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资料图:香港街头(图源:大公网)海外网6月12日电针对英国政府近日发表《香港问题半年报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2日作出回应。特区政府重申
资料图:香港街头(图源:大公网)资料图:香港街头(图源:大公网)

海外网6月12日电针对英国政府近日发表《香港问题半年报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2日作出回应。特区政府重申会坚定不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对报告内关于国家安全立法和香港高度自治情况的不实及偏颇评论,我们坚决反对,并深表遗憾。

据文汇网12日报道,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下一直保持繁荣稳定,并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根据《基本法》第一条,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条订明,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如何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政策,完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部事务,任何其他国家都无权直接或间接干预该等内部事务。

发言人指出,英方报告称中央政府直接为香港特区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不符,这绝对是错误及完全没有事实根据。按《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区获授权订立国家安全法。然而,这并不影响中央在国家层面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权力。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并不在香港特区的自治范围之内。鉴于香港现时情况,以及香港特区在可见未来,自行就维护国家安全完成立法所面对的困难,中央有权力也有责任制定全国性法律,从国家层面改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发言人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通过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完全属于全国人大的权力范畴。将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按照《决定》订立的国家安全法,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内部事务的活动,只针对极少数的违法分子。

发言人指出,国家安全法有利于保障香港巿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令香港恢复稳定,维护香港长远的安定繁荣,长治久安。任何声称该法会损害港人的自由,削弱“一国两制”,均属危言耸听、无中生有。国家安全法绝对无损“一国两制”,不会改变香港特区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亦不会影响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相反地,国家安全法会创造长治久安的条件,巩固“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确保香港特区长期繁荣稳定。

发言人强调,香港拥有稳健公平的刑事司法制度。《基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的检控人员一直独立并专业地履行这个宪制责任,无畏无惧。检控决定基于可接纳和可靠的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分析,并严格按照公开的《检控守则》而作出,案件不会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诉求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

发言人还表示,在《基本法》的宪制保障下,香港特区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及法治传统,以及独立的司法机构,并沿用国际商贸界熟悉的普通法制度。特区政府一直致力维护本港法治和司法独立,多年来得到不同国际排名机构相关报告一定的肯定。例如在“世界正义工程”最新公布的《2020年法治指数》,香港继续在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位列第五,并在世界排名十六,清晰地肯定香港对维护法治的坚持。

据了解,英国政府每半年会就香港的情况发表一份所谓的“报告书”,对香港事务指指点点。中国外交部曾对此表示,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方要求英方正视现实,停止以任何方式插手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英方对香港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不存在所谓“责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