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发言人5月22日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这不仅是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必要之举,而且有利于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发言人说,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国家安全立法是一国行使和维护主权的体现,符合国际法和国际通例。世界上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无论是普通法国家还是大陆法国家,都制定有国家安全法,或在其法律中明订条文防止和惩治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发言人指出,基本法已经颁布30年,香港已经回归23年,但内外反中乱港势力无视香港已经回归中国的现实,企图将香港当作独立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当作对内地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的桥头堡,故意歪曲“一国两制”,歪曲基本法的宗旨和内容,百般阻挠基本法23条立法。
发言人指出,自非法“占中”和“修例风波”以来,“港独”和本土激进势力活动更加猖獗,公然鼓吹“香港独立”、“光复香港”等主张,甚至叫嚣“武装建国”、“广场立宪”、乞求外国势力干预、制裁香港,大搞“社会揽炒”、“经济揽炒”、“政治揽炒”,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外部势力赤裸裸插手香港事务,公然勾结和支持香港反对派和极端暴力分子从事反中乱港活动。
发言人指出,上述行径已经严重威胁中国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严重危害特区政权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重大而紧迫的现实危害,香港已成为中国国家安全的一个突出风险点。
发言人强调,没有任何国家会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坐视不管,会允许自己的国土上存在“不设防”的城市,会容忍外国敌对势力肆意插手本国内政。香港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中央有权有责。在香港国家安全受到现实威胁和严重损害、特区政府难以自行完成国安立法的情况下,采取果断措施,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形势所迫,也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发言人表示,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针对的是极少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绝不会受到影响;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会损害任何合法权益。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坚持依法治港,将继续依法保护各国在港合法利益,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港合法利益,支持各国在经贸、文化、旅游等领域同香港保持和发展关系,支持香港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巩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
发言人重申,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符合包括国际社会在内的各方共同利益。我们希望国际社会恪守不干涉内政、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等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全面准确理解并以实际行动支持“一国两制”,客观公正看待中国全国人大决定,尊重和支持中方依法在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努力,不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总台央视记者 孙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