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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刘伟:加快清偿地方政府欠款让民企有

时间:2020-05-20 15:29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新京报讯(记者侯润芳)近年来,地方政府拖欠民企欠款问题引发关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董事长兼CEO

新京报讯(记者 侯润芳)近年来,地方政府拖欠民企欠款问题引发关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董事长兼CEO刘伟在一份提案中给出了五个建议。其中包括加大问责力度,提高拖欠失信成本。建议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凡举报必查;实施党政领导欠款责任“一票否决制”,对清欠不力负有主要责任、“新官不理旧账”以及怂恿、指使相关部门恶意规避党中央国务院精神的领导“零容忍”等。

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表示“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2019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两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清欠工作进行部署;由工信部牵头、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偿民营债务督导组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清欠工作实地督查等。2020年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提出“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也要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目标任务。

在刘伟看来,这些措施的实施获得了较好成效。但在部分地区和领域,地方政府长期拖欠民营企业巨额欠款不还的问题仍然长期无法解决,“新官不理旧债”的现象未能得到有效纠正,甚至恶意人为制造纠纷,以政府单方重新审计逼迫、要挟民营企业降低甚至放弃债权。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刘伟给出了五方面的建议:一是建立清理和预防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加快及时支付款项有关立法,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解决拖欠账款中的“三角债”问题,防止出现“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是加快清偿地方政府层面欠款,让民营企业真正有获得感。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底,就全国而言,地方政府层面清偿进度仅为61%,还有大量欠款尚未清偿。地方财力相对紧张、整合资源还款能力较弱。建议专题研究加快清偿地方政府存量欠款的办法,对于新疆本来属于贫困县又欠下巨额款项的地区,开展重点帮扶,明确各级财政资金帮扶比例,逐步落实还清全部欠款。

三是坚决杜绝和纠正地方政府将无分歧欠款人为变成有分歧欠款的错误做法。全国人大及国务院自2017年开始已明文禁止政府机关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该做法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极易造成恶劣影响。但在新疆自治区,一些地方政府无视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无视项目工程业经竣工验收及办理结算的事实,仍然在工程完工结算数年之后再启动单方审计推翻原合同约定及结算结论,刻意将本已无争议的政府欠款人为变成有争议欠款的错误做法,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规定的清欠目标。建议国务院减负联席会议设置督导组清查纠正该类错误行为,具体督导相关清欠工作;并应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及机构。

四是加强政府工程项目的审核,源头上杜绝拖欠账款。在项目立项时,应结合当地GDP水平、可支配财政收入等指标进行严格把关,科学地评估政府工程还款能力,对严重超出当地财力预算、又不能提供其他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模式的项目,坚决不给立项,制止无预算或超预算上项目。

五是加大问责力度,提高拖欠失信成本。建议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凡举报必查;实施党政领导欠款责任“一票否决制”,对清欠不力负有主要责任、“新官不理旧账”以及怂恿、指使相关部门恶意规避党中央国务院精神的领导“零容忍”;将清偿欠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考核机制、绩效考核及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加强清偿欠款工作的督办;加强审计监察和信用体系建设,最大力度完善拖欠惩戒机制,提高拖欠失信成本。

新京报记者 侯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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