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元宵节);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
据苏州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26日消息,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苏州实际,从即日起,各地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离苏人员不得提前返回苏州,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