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在最大在野党自由韩国党缺席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刑事诉讼法修订案》和《检察厅法修订案》。根据新法案,今后检方对警方侦查活动的指挥权将被取消。
在14日举行的韩国总统新年记者会上,韩国总统文在寅针对检察改革再次发声。他说,“虽然检察制度改革已经完成,对检察机关的权限进行了更加明确的限定,但检察机关仍有极大的权力”,并敦促检察总长进行检察机构改革。
文在寅兑现头号竞选纲领
根据韩国1954年制定的首部《刑事诉讼法》,韩国目前实行的是“检警一体化”原则,检察官领导警察,指挥侦查,其侦查权涉及到全部侦查领域,被称为“刑事犯罪侦查之王”。而且,检察官被赋予近乎独占的公诉权,可独立地行使检察权,个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并在起诉书上签署检察官个人的姓名。
事实上,韩国检察机关权力过大,一直以来被诟病。文在寅从竞选时开始,就主张对检察机关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2019年12月30日,韩国检察机关改革迈出重大一步,国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法案》,允许成立独立的反腐部门。此举可以从制度上制衡垄断公诉权的检方。
今年1月13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了检警调查权调整法案以及被称为“幼儿园三法”的《私立学校法》《幼儿教育法》和《学校供餐法》,检察机关改革立法由此画上句号,总统文在寅的头号竞选纲领终于兑现。
检警调查权调整法案的主要内容为废除检方对警方的调查指挥权,警察今后将被赋予初步侦查权和阶段性结案权,案件侦办自由裁量权将大幅提升。检方对警方侦查活动的指挥权被取消,检警此前的“上下垂直”关系转变为“相互协作”关系。
在向警方分权的同时,检方对警方办案的监督机制也得到加强。检方继续保有公诉权,并有权要求警方对案件补充侦查。检方还有权在发现警方违法滥权侵犯人权时要求移送检方,责令改正,要求处罚。
秋美爱推检方改革“三部曲”
1月3日,韩国新任法务部长官秋美爱从文在寅手中接过委任状,正式开始履职。这是前法务部长官曹国去年10月14日辞职后,时隔80天新任法务部长官走马上任。
针对最近炙手可热的检察机构改革,秋美爱多次强调,检方虽拥有侦查权和起诉权,但不顾人权侦办案件,就无法赢得信任。重视人权的同时,对犯罪作出准确的判断并对症下药,才是检方应尽的职责。
上任不到一周,韩国法务部1月8日就对32名检察高层干部进行了人事调整。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检察总长尹锡悦的亲信、负责指挥调查的5名大检察厅干部全部被撤换。负责调查法务部前长官曹国家人舞弊嫌疑的反腐重案部长韩东勋、负责调查青瓦台干预蔚山市长选举嫌疑的公共调查部长朴璨浩分别被远调釜山和济州,代表检察向国会递交反对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设立法案意见的企划调整部长李沅锡(音译)也被调至京畿道水原,统筹对曹国家人调查的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长裴城范被调任法务研修院院长。最受尹锡悦信任的水原地方检察长尹大镇被调任司法研修院副院长。
曾在法务部长官秋美爱的人事听证会准备团中担任媒体宣传组长的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副检察长沈载哲被任命为反腐重案部长,接手负责曹国相关调查。水原地方检察厅副检察长裴龙元(音译)则被任命为公共调查部长,负责青瓦台干预市长选举一案。文在寅的校友、法务部检察局局长李盛润被任命为下一任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长。另外,卢武铉政府时期曾在青瓦台负责特别监察的首尔东部地方检察厅厅长赵南宽被任命为法务部检察局长,该职位是负责检察人事和预算的核心职位。
韩国《国民日报》的评论称,“秋美爱的改革加速进行”。随着检方人事变动、检察机构改革案公布之后,秋美爱牵头的检察改革进入第三阶段,即未来检察机关将由直接搜查为中心的核心功能向保护人权和进行公诉转变。
韩国法务部15日公布了由法务部次官(副部长)金伍秀为团长的“改革立法施行促进团”,其中心功能就是进一步落实国会通过检方司法改革法案后的后续措施,其中就包括充分听取检察和警察的意见,促进搜查权的分权落到实处。
韩警察机构改革即将开始
随着检察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文在寅将下一步司法改革的重点对准警察机构改革。
鉴于未来警方将具有搜查权,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警察改革”正迅速浮出水面。据悉,警察改革相关法案已经于去年3月在国会审议,但目前仍在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处于停摆状态。
有分析认为,随着今年4月15日即将举行国会选举,未来相关法案的处理很有可能由新国会处理。据悉,警察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引入自治警察制度、新设立国家搜查本部、防止警方非法调查平民等。所谓自治警察制度,就是将警察分为国家警察和自治警察,以分散相关权力。
韩国警方自己也开始积极行动迎接改革,韩国警察厅16日宣布成立“责任搜查促进本部”,由警察厅次长(相当于我国的公安部副部长)担任本部长,负责从检方接收部分搜查权的顶层设计。
“如何避免产生新的巨型权力机构,是警察改革的核心。”韩国MBC电视台评论称,很多人担心被赋予搜查权的警方未来会不会变成让国民恐怖的“恐龙机构”。因此此次警察机构改革的核心就是分权,首先将警察分为国家警察和自治警察,而交通管理、社会安全、地区警备等职能应该交给自治警察。
韩国警察厅长1月15日也表示,为了减轻国民对警方可能滥用职权的忧虑,警方所有人员必须竭尽全力。